山西安澤玉華煤業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報告書信息公示
編輯:2017-04-30 15:01:21
山西安澤玉華煤業有限公司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報告書信息公示
發布時間:2017-4-30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工作規范》的要求,現將《山西安澤玉華煤業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報告書》相關信息公示如下:
一、用人單位名稱、地理位置及聯系人
用人單位:山西安澤玉華煤業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安澤縣唐城鎮東灣村一帶
聯系人:范作仲
二、項目名稱及簡介
項目名稱:山西安澤玉華煤業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
項目簡介:山西安澤玉華煤業有限公司位于沁水煤田西部、山西省臨汾市安澤縣西北部,安澤縣縣城西北方向約33km處的唐城鎮東灣村一帶,行政區劃屬于安澤縣唐城鎮管轄。行業分類為煤炭開采和洗選業中的煙煤和無煙煤開采洗選,行業代碼為B-0610。企業登記注冊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1400007515467411。
2011年10月27日,山西省國土資源廳為該礦頒發了采礦許可證(證號為:C1400002009111220043580),井田面積為10.9518km2,批準開采1#、2#號煤層?,F開采2#煤層。礦井核定生產能力為150萬噸/年。礦井采用立井開拓方式,布置有主立井、副立井、回風立井三個井筒。
三、現場調查、采樣、檢測的專業技術人員名單、時間、用人單位陪同人
項目負責人:何靖宇(公共衛生、主管醫師)
報告書審核人:祁峰巖(高級工程師)
報告書編寫人:衛亞昆(行業工程、工程師),何靖宇(公共衛生、主管醫師),張飛馬(衛生工程、工程師),田鑫鑫(評價人員、助理工程師),王倩倩(檢測負責人),李芳艷(檢驗負責人)
企業陪同人員:范作仲
四、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本項目運行工程中產生的職業危害因素主要有化學有害因素和物理因素兩類。
化學有害因素主要包括粉塵(煤塵、矽塵、電焊煙塵、砂輪磨塵)、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氨、臭氧、錳及其化合物;
物理因素主要包括噪聲、手傳振動、紫外輻射、工頻電場;
建筑衛生學包括采光、照明。
臨汾市金烜鑫職業安全服務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4日至7日,在該礦正常運行且職業病防護設施正常運轉的條件下,對該礦工作場所生產過程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檢測,同時對地面工作場所的采光、照明進行了檢測。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匯總如下:
本次共檢測了總粉塵41個工種,34個工種合格,2個地點,均合格;呼吸性粉塵41個工種,34個工種合格。超標工種主是割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
檢測了一氧化碳27個點、一氧化氮24個點、二氧化氮25個點、二氧化硫24個點、硫化氫23個點、臭氧1個點、錳及其化合物1個點、氨21個點,均合格。
噪聲檢測了95個點,合格77個,超標點主要是:掘進機操作位、錨桿機打眼處、乳化液泵巡檢位、給煤機操作位、分級篩巡檢位。檢測了53個工種,合格工種40個,超標工種主要是:掘進機司機、支護工、乳化液泵工、給煤機司機、分級篩司機。
手傳振動1個工種、紫外輻射1個點、工頻電場5個點、采光9個點、照明8個點,檢測結果均合格。
五、評價結論及建議
5.1 結論
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安監總安健[2012]73號)規定,山西安澤玉華煤業有限公司屬于******類“采礦業”******項“煤炭開采和洗選業”第1條“煙煤和無煙煤開采洗選”的企業,為職業病危害嚴重的企業。
5.2 建議
5.2.1應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企業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加強對職業衛生工作的組織和管理力度,提高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工作責任心和管理水平,認真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以保障勞動者的身體健康。
5.2.2抓好職業病危害防治經費的落實,每年初做生產費用預算時,要將職業衛生費用專項列入,以保障職業衛生工作正常開展。
5.2.3加強對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定期檢測,并及時將檢測結果向勞動者公布。
5.2.4按照《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定》和《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的要求,委托有職業健康檢查資質的機構定期對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5.2.5加強掘進工作面、綜采工作面防塵設施的維護,保證掘進機、割煤機的噴霧壓力能夠滿足要求;調整掘進工作面除塵風機的位置,使之能夠更有效的降低掘進機司機操作位的粉塵濃度。對割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支護工、分級篩司機的職業健康檢查著重關注,發現疑似職業病、禁忌癥、職業病患者立即調離工作崗位。
5.2.6加強割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支護工、分級篩司機、乳化液泵工的個體防護用品的監督,確保其正確佩戴。特別是噪聲超標的工種,在正確佩戴耳塞后,經評價,能夠達到國家標準的要求。
5.2.7根據《關于加強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駐地煤礦安全監察分局(站)進行申報。
將昂首闊步、堅定地走在永續發展的康莊大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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